中新網4月9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“食藥署”今天(9日)說,今年會公告“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”,並限定這些食物不得在島內14個少兒頻道廣告。
  “立法院”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召開“海峽兩岸醫葯衛生合作協議”實施迄今對臺灣生技產業發展之利弊報告。
  國民黨籍“立法委員”王育敏質詢時指出,有產品內含附玩具吸引兒童購買,不過由於玩具體積過小,擔心兒童誤食,希望島內也能針對此類產品提高註意。
  “食藥署副署長”薑鬱美回應表示,去年11月預告“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”,至今仍在收集各方意見,並召開專家會議討論細節,公告時間仍未定,但一定會在今年公告。
  她說,官方將認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食物,包含洋芋片、可樂、巧克力等。垃圾食物也在辦法內有相關定義,包括脂肪、飽和脂肪、反式脂肪、納含量、糖含量等,並限定不得在島內14個少兒頻道廣告。
(原標題:臺灣擬禁止“垃圾食物”廣告在少兒頻道播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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